1、每学期开学,班级财产由总务处统一发放,班主任验收后签字。期末由总务处检查评比,回收易丢失的物品。
2、班级财产实行“五定”。即:定人、定物、定点、定查、定评。教室的设备、用品,由使用班级的专人保管。生活委员每周组织一次检查评比,年级每月检查评比一次。评比均要作出书面记载。
3、奖励与赔偿:要坚持“五不、三要”,即,不用水冲洗桌凳,不用水冲洗地板,不在地上拖拉桌凳,不在走廊打球,不用脚踢门。放学时要关好灯、扇,要关好门窗,要插好门栓、锁好门。对本班所有财产进行登记造册,一式二份。班主任与总务处签订“财产责任赔偿协议”,期中期末由总务处检查评比对管理不善或造成损坏的要进行赔偿,评比结果纳入班主任工作评估。
4、引导学生自觉爱护公物,使学生明确爱护公共设施的重要性,教育学生节约用水、用电。管理好班级财产是建设“二个文明”的标志,也是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重要条件。
2007年9月1日 |